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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新科技: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

2023-07-05 20:03:59 来源: 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300424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航新科技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60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
(资料图)

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

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 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 2022 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

派事宜公告如下:

   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

   以 2022 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

数,每 10 股派发现金红利 0.10 元(含税),不送红股,不以公积金

转增股本。截至 2023 年 7 月 4 日,公司总股本 239,895,200 股,应参

与分配股数为 239,895,200 股,以此为基数估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

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确定。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时股权登记日,

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、股权激励行权、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

变动的,将按照“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”的原则进行调整。

进行利润分配,分派比例保持不变。

益分派方案一致。

个月。

   二、权益分派方案

   本公司 2022 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: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

剔除已回购股份 0 股后股份总数为基数(截至 2023 年 7 月 4 日公司

剔除已回购股份 0 股后股份总数为 239,895,200 股),向全体股东每

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 10 股派 0.090000 元;持

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

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,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,待个人转让股票

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【注】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

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,对香港投资

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 10%征收,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

行差别化税率征收),不送红股,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。分配方案公

布后至实施时股权登记日,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、股权激励行

权、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,将按照“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”

的原则进行调整。

   截至 2023 年 7 月 4 日公司剔除已回购股份 0 股后股份总数为

在册的全体股东为准。

   【注: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

期限,持股 1 个月(含 1 个月)以内,每 10 股补缴税款 0.020000 元;

持股 1 个月以上至 1 年(含 1 年)的,每 10 股补缴税款 0.010000 元;

持股超过 1 年的,不需补缴税款。】

   三、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

   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:

   四、权益分派对象

   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止 2023 年 7 月 11 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

市后,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

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
  五、权益分派方法

  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 A 股股东现金红利

将于 2023 年 7 月 12 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(或其他托管机构)直

接划入其资金账户。

  六、调整相关参数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航新转债 123061)

  本次权益分派前,公司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

的转股价格为 14.84 元/股;本次权益分派后,公司所发行可转换公司

债券(航新转债 123061)的转股价格为调整为 14.83 元/股。

  七、咨询机构

  咨询地址: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 1 号

  咨询联系人:胡珺

  咨询电话:020-66350978

  传真电话:020-66350981

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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